兴安风电公司与兴安县人民*签订光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
7月13日,兴安风电公司与兴安县人民*就投资光伏发电项目达成合作意向,并签署协议。
根据协议,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、互利互惠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积极响应国家工业振兴、乡村振兴*策,切实落实“千乡万村沐光行动”要求,大力推进集中式农光互补、分布式农光互补和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。兴安风电公司拟依托“光伏+林业”的可持续发展模式,最大化复合利用土地资源,做到板上发电、板下种植循环发展,走出一条项目发展与生态保护的“双赢之路”。
本次协议的签订,对推动桂林区域能源结构调整、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。下一步,兴安风电公司将立足新发展阶段,找准机遇,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守护绿水青山注入新动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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